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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焦点: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时间:2023-03-14 18:20:47 来源:法问

同居是目前在青年男女中比较流行的一种做法,但由于这种关系的不合法性,导致后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而最多的就要数关于解除同居关系时的财产纠纷了。那么,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办理公证吗?

法妞网友咨询: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杨志峥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有同居的义务,如果不是夫妻关系而同居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双方感情不合,可以解除同居关系。那么,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需要公证吗解除同居关系书是否需要公证,在这里需要强调一下,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所以,并不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如果需要一种保证,则在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后,还是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对财产分割是有确定性的。一旦发生纠纷,就可以将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参考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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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峥律师补充: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婚姻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当事人解除同居地请求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通俗的讲,就是关于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管,当事人自由解除,法院只管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的子女抚育纠纷,抚育费纠纷及财产分割纠纷问题。

在所谓的同居协议书”,“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中,其中关于同居关系的问题,具不具备法律效力是没有意义的,只是其中关于子女及财产部分,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应该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但是,如果一旦发生纠纷,还是需要到法院再重新确认。但协议中关于财产及子女方面的还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杨志峥律师结语:

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已经违反法律规定,不属于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若男女双方愿意在一起共同生活且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实质要件,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标签: 法律效力 财产分割 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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