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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医学检查的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3-03-08 08:29:05 来源:法问

婚前医学检也称婚检,是指结婚前要对结婚男女进行的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检查。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婚前医学检查的规定有哪些?

张磊律师解答:

婚前医学检查也称婚检,是指结婚前要对结婚男女进行的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检查,婚检有如下好处:

1.通过婚前医学检查可以全面进行家庭史的调查和身体检查。2.了解男女双方健康状况有无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情况。

3.如发现任何一方患有某种疾病,可建议延迟结婚,以免婚后病情恶化或传染给对方和下一代。

4.如果女方患有某种疾病,将来生育时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可以劝告不要生育或采取某些措施,避免将来发生生命危险。

根据《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卫基妇发〔2002〕147号)要求,重点检查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精神疾病3种疾病,共开展14项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内容。

张磊律师补充:

由于我们普遍认为,婚检不再是公民法定强制的义务,可以自由选择,导致婚检率提高不够理想。在未检的近四成中,隐藏了多少疾患,可以推见隐患极大!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施行,《婚姻法》废止。但《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一新的规定,其实,依然赋予登记结婚者婚检的法定义务。

一来,“患有重大疾病”这个“应当如实告知另一方”的义务的履行,有赖于明确的诊断。何谓可以导致“请求撤销婚姻”的“重大疾病”,需要配套法规或文件或司法解释予以明晰。明晰后,是否存在“重大疾病”,这就离不开专门的配套性婚检医学诊断,并非婚检前的个人就医史可以替代。二来,另一方的重大疾病知情权是《民法典》法定权利,涉及到“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且“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也有赖于专门性的婚检的及时明确信息。即,《民法典》的新规范,至少并不导致对强制婚检的禁止。

标签: 婚前医学检查 重大疾病 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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