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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债权有什么用? 环球快播

时间:2023-03-08 08:29:45 来源:法问

债权申报主要是基于目前整体逾期背景下,对债务权利资金的给付做好前期统计。通过申报过程,保证债权人的信息是最新最准确的,以便于提高和保证后续通知到达率。债权申报在指企业逾期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核对其债权的过程。债权申报的意义是为后续参加债权债务的依法处置程序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申报债权有什么用?

张磊律师解答:

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将丧失《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

2、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便其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相关费用。

3、如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但债权人并未丧失其要求偿债的实体权利,其仍有权在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4、如债务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但债权人并未丧失其要求偿债的实体权利,其仍有权在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按照和解计划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张磊律师补充:

《企业破产法》第46条规定了“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可见,若债权未到期的,法院裁定受理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之日实际为加速到期日,依据合同约定的利率在借期内的利息计算至破产申请受理时,该破产债权即为债权本金加上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利息。

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债权人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法院裁定认可最后分配方案之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召开债权人会议快递费、差旅费等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在接受补充申报的同时书面通知补充申报人限期缴纳费用。

标签: 申报债权 破产申请 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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