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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快资讯丨窝藏、包庇罪的罪状有哪些?

时间:2023-03-07 11:27:11 来源:法问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妞网友咨询:

窝藏、包庇罪的罪状有哪些?

杨孝业律师解答:

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帮助犯罪的人逃匿,为其提供房屋或者其他隐藏处所的行为涉嫌窝藏罪。帮助行为可能是有偿的,也可能是无偿的,是否支付对价,不妨碍成立犯罪。如果把帮助犯罪的人逃匿,逃避法律追究当做赚钱生意,主观恶性可能更大,社会危害性更大,犯罪后果更严重。出于帮助犯罪的人逃匿目的,为犯罪的人提供交通工具或者通讯工具的,不论有偿还是无偿,其行为都涉嫌窝藏罪。

故意顶替犯罪的人欺骗司法机关的。日常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偷换个司机,以为事不大,一旦交通肇事者涉嫌犯罪,顶替者可能涉嫌包庇犯罪。故意向司法机关作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证明,以证明犯罪的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或者犯罪的人所实施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在办理犯罪案件时候,故意向司法机关做虚假证明,以证明犯罪的人没有犯罪,或者犯罪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做假证明的人就涉嫌包庇犯罪。为帮助犯罪的人争取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故意向司法机关做假证明的,涉嫌包庇犯罪。

杨孝业律师补充:

选择性罪名是“两高”对存在多个同类构成要素、或者分别表现为多种形态的数个不同类构成要素的罪状的高度概括,是司法解释的一种选择。附属法条的同一性、纯正亚犯罪构成的独立性、选择性要素的同质性以及各选择性要素间的逻辑勾连,是选择性罪名确定的主要依据。对选择性罪名“以一罪认定”可能导致罪刑失衡,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适用数罪并罚。

窝藏罪、包庇罪主观上“明知”,要结合案件的客观事实,行为人的认知能力,解除被窝藏、包庇的犯罪人情况,以及行为人和犯罪人的供述等,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综合判定。如果行为人只是对犯罪人所犯之罪的罪名有误解,不影响其窝藏、包庇罪的成立。行为人虽然实施了窝藏、包庇贩子,但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行为人“明知”犯罪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不能以窝藏、包庇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标签: 司法机关 选择性罪名 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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