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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期过了还能上诉吗?-每日播报

时间:2023-03-06 08:34:35 来源:法问

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未生效裁判,在法定期间内,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同很多民事诉讼程序一样,上诉也是有时效限制的,当事人必须要在法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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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上诉期过了还能上诉吗?

祁铈程律师解答:

两审终审制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的规定,再审申请人首先应当选择民事诉讼审级制度设计的常规救济程序。

对于无正当理由未提起上诉,一般不应再为其提供特殊的救济机制,否则将变相鼓励或放纵不守诚信的当事人滥用再审程序,从而使得特殊程序异化为普通程序。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未提起上诉,亦未提供客观上导致其不能行使诉权的合理理由,其放弃法律规定的常规性救济途径,应当承担该处分行为所致的失权后果。

祁铈程律师补充: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上诉期间,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向法院申请顺延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后,一定要在上诉期满前与一审主办法官电话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尽量取得主办法官的同意,因为是否可以由法院决定。在一审法院不同意的情况下与二审法院取得联系,说明情况,请求二审法院与一审法院协调,延长或者中止上诉期。

当事人在超过上诉期之后,不得增加上诉请求,但可以补充上诉理由,因为补充上诉理由仅仅是对原上诉请求的补强,并未增加新的请求。因此,对于当事人在上诉期过后补充的上诉意见,二审法院应当区分该补充上诉意见是属于补充上诉请求,还是补充上诉理由,如属于补充上诉请求的,则不应纳入二审审理范围;如属于补充上诉理由的,则应纳入审查范围。上诉人在十五天的上诉期内未就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上诉,而在超过上诉期限后再予以增加的,二审法院按照原上诉状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标签: 上诉请求 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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