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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行为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时间:2023-03-05 18:14:10 来源:法问

公司作为商事主体,是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服务对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既涉及外部与其他商业主体的交易行为,又涉及内部利润分配、合并等组织行为,不同行为引发不同纠纷,起诉时管辖法院也因此有所不同。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公司内部行为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黄颖律师解答:

因确认股东资格、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公司增资、减资、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涉及公司组织内部行为类的案件,这类案件需要对公司章程记载、工商登记、股东会决议等多项因素综合考量。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定义务,损害公司利益而引发的纠纷,属于与公司组织有关的内部行为类案件,法律明确规定这些诉讼应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黄颖律师补充:

基于一般地域管辖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公司住所地往往成为诉讼管辖的重要连接点。实践中,由于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地不一致或住所地登记后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依公司住所地确定管辖的案件易引发争议。在以公司住所地作为连接点确定管辖法院时,公司注册地址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的,按照更密切联系原则,应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地。起诉时,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以其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公司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主张以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管辖连接点的当事人,需提供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受诉法院辖区的证据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物业公司开具的证明、主要办事机构现场照片等。

标签: 公司住所 公司内部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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