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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快资讯丨好意同乘出事故,责任如何分?

时间:2023-03-02 18:22:59 来源:法问

实践中,搭乘现象大量存在,行车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应当如何承担责任,这一直是个热议的话题,驾驶人好心捎带朋友、同事、邻居“搭顺风车”,可以缓解交通压力、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但难免会有交通事故的发生。


(资料图片)

法妞网友咨询:

好意同乘出事故,责任如何分?

律师解答:

“好意同乘”实质上是好意施惠行为,机动车使用人是基于善意而同意同乘人免费乘车的请求。“好意同乘”关系中只有两方主体,一方是提供搭乘车辆的施惠人,另一方是接受施惠的搭乘人。“好意同乘”中的车辆必须是不具备营运资质的车辆,机动车使用人没有盈利目的,完全出于好意,让搭乘人纯粹地受益而不需付出相应的对价。

律师补充:

《民法典》新增“好意同乘”条款,为好意驾驶人适当减轻责任,有助于宣扬良善的社会风尚。虽然“好意同乘”的“减责”规定可以减出美德,但不能以减损乘车人的权利作为代价。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新增“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时的损害赔偿责任,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减轻机动车使用人的责任非常有意义。一是“好意同乘”既然属于好意,如果不减轻驾驶人的责任,有违民事活动尊重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原则。二是出现交通事故后,驾驶人也可能受伤、车辆受损,此种情况下还要求驾驶人对无偿乘客尽到严格的注意义务,完全赔偿损失,也有些苛求。

律师结语:

“好意同乘”值得提倡和鼓励,但是驾驶人和乘车人,都应提高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规则,规范驾驶操作;乘车人要有安全意识,搭乘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做到谨慎注意义务,在乘车时系好安全带,下车时注意过往行人和车辆。

标签: 交通事故 人的责任 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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