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 新闻详情

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时间:2023-04-11 08:30:47 来源:问法

一、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是:


(资料图片)

1.产生的原因不同;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

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

4.法律责任不同;

5.期限限制不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签订可撤销合同的条件

签订可撤销合同的条件如下: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标的物的价值和价款过于悬殊、承担责任、风险承担显然不合理的合同,都可称为显失公平的合同。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三、合同撤销和解除一样吗

合同撤销和解除不一样。法律快车提示您,撤销合同的,合同撤销后自始无效;解除合同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标签:
15037178970

公司法

更多>>

Copyright   2015-2022 法律专家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8928号-42联系邮箱:315 541 185 @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