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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与遗嘱有哪些异同?_环球快讯

时间:2023-03-14 11:26:17 来源:法问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方式,都须具备遗嘱的有效条件才能有效。这是二者的基本相同点。

法妞网友咨询:

遗赠与遗嘱有哪些异同?


(资料图片)

陈哲律师解答:

第一,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主体范围不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而不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不能是国家或者集体。

第二,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时,须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的明示的意思表示。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遗嘱继承人接受继承的,无须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遗嘱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三,受遗赠人于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受遗赠人不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而遗嘱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取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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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哲律师补充: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特点一: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生前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于遗嘱人去世后遗嘱才生效。

特点二:遗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生效的要件遗嘱才有生效的可能。

特点三:遗嘱处分的必须是个人生前合法财产,处分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部分无效,不发生遗嘱的法律效力。

特点四:遗嘱人可以任意指定法定继承人范围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自己的遗产,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以自由分配。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特点一:遗赠属于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不需要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只要遗赠人用遗嘱表明了遗赠的意思,在遗赠人死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

特点二:遗赠属于无偿法律行为,遗赠的标的仅仅是财产上的权利,不能是遗赠人财产中的义务。但遗赠可以附义务,如果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赠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特点三:遗赠为要式行为,须采用继承法第17条规定的特定形式。

标签: 法定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 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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