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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播报:股东资格丧失有哪些原因?

时间:2023-03-11 18:08:09 来源:法问

实践中自然人股东将股权委托代管后就实际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之后自然人股东以公司侵犯其股东知情权、损害其利益为由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那么股东资格丧失途径是什么,股东资格丧失有哪些原因?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股东资格丧失有哪些原因?

韦勇律师解答:

股东资格丧失途径有:

(1)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合法转让的。

(2)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

(3)因违法受到政府处罚而被剥夺股权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作为公司股东,首先应承担相应股东义务后才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股东向公司实际缴纳出资是确保公司资本真实,维护公司交易安全的保障。但对于瑕疵出资者是否具备股东资格问题,应区分其是一般瑕疵还是重大瑕疵。

韦勇律师补充:

股东资格认定问题不仅涉及到公司内部法律关系认定问题,也涉及到公司外部基于商事外观主义形成的法律关系保护问题。在股东资格认定问题上应当优先保护公司外部债权人利益及基于商事外观主义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做到内外有别认定方法,才能做到股东资格及权利的有效保护和平衡权利冲突问题。

股权登记具有对抗性效力及公示效力,但在股权转让纠纷仅涉及公司内部关系时,应以公司内部当事人的约定为准。换言之,如果公司的外部工商登记的记载与内部章程或股东之间的约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形时,对于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内部法律关系及相应权利义务的认定,应以章程、股权管理办法等内部约定为准。

股权登记具有对抗性效力,但是其对抗效力仅仅针对善意第三人。而当涉及公司内部关系时,当事人是否拥有股权以公司内部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准。

1.在这类案件进入到诉讼程序之前,律师需要明确,案件所争议的法律关系属于公司内部关系,还是涉及到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如果属于公司内部关系,那么在内部约定和工商登记之间,通常以内部的约定为准。

2.对于公司来说,工商登记应当及时变更,以即时反映公司变更的真实情况。

标签: 股东资格 公司内部 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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