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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立案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时间:2023-03-11 15:23:04 来源:法问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挪用公款罪立案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韦勇律师解答:

1、非法活动3万元以上的,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5万元以上,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非法活动100万元以上、营利活动200万元以上;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非法活动50万元以上,营利活动100万元以上;

(3) 挪用公款不退还,非法活动50万元以上,营利活动100万元以上;

(4)其他严重的情节。

3、非法活动300万元以上,营利活动500万元以上,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韦勇律师补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有相似之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对象不完全相同:前者原则上只限于公款,例外地包括特定公物;后者既包括公款,也包括其他公共财物。

(2)犯罪行为不同:前者只是挪用公款,即暂时占有、使用公款;后者是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已有或者使第三者所有。

(3)犯罪故意内容不同:前者一般以暂时使用公款为目的,具有归还的意图;后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具有归还的意图。

标签: 挪用公款 万元以上 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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