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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时间:2023-03-10 15:16:09 来源:法问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最重要的财产可能就是房产了,那么,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一方拒不配合房产过户,另一方该怎么办呢?

法妞网友咨询:

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资料图)

张雷律师解答:

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张雷律师补充: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后再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就可以了。

2、办理离婚房产过户过程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标签: 房产过户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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