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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的后果会如何? 全球速讯

时间:2023-03-10 08:21:56 来源:法问

相比《婚姻法》第十条,《民法典》1051条删除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条款,即该款不再作为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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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网友咨询:

婚姻无效的后果会如何?

张雷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同时《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婚前如实告知,可以作为撤销婚姻的理由,不再必然导致婚姻无效。

《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婚姻就以上三种情形,如果当事人以其他情形起诉确认婚姻无效的,法院予以驳回。

张雷律师补充:

1、无效婚姻经依法被确认无效时,该婚姻才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无效婚姻一般被视为同居,也会产生共同财产和养育子女。对于财产的分割,除有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外,适用同居期间共同共有的财产分割方式,双方能协商处理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但是在处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时,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法院在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3、对于子女,无论婚姻是否有效,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权利。父母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双方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4、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裁判。

标签: 无效婚姻 如实告知 合法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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