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 新闻详情

今日看点:遗嘱执行人是怎样产生的?

时间:2023-03-09 08:29:14 来源:法问

遗嘱执行人是指代被继承人执行遗嘱的人。遗嘱执行的目的是实践被继承人的遗愿。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遗嘱执行人是怎样产生的?

陈思文律师解答:

遗嘱的执行,是指为了实现遗嘱内容,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后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必要行为,是实现遗嘱内容和被继承人的意愿,保护继承关系当事人利益的重要措施。遗嘱的执行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嘱生效时开始。遗嘱执行人是指根据立遗嘱人生前的指定,负责保管遗产,并按照遗嘱负责分配遗产,并有权提起涉及妨害继承的诉讼的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所以遗嘱执行人只有被继承人指定这一种产生方式。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并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当由遗嘱执行人担任遗产管理人。

陈思文律师补充: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一位或者是数位执行人,以便实现其遗嘱的目的。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遗嘱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担任遗嘱执行人,而被指定人要取得遗嘱执行人的资格还需具备另外两个条件:一是被指定人同意接受指定。二是被指定人符合立法所规定的遗嘱执行人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没有合适的遗嘱执行人的人选,或认为委托他人代为指定遗嘱执行人更符合自己的心愿,遗嘱人即可通过遗嘱委托第三人代为指定遗嘱执行人。当遗嘱人未指定或未委托他人指定遗嘱执行人,或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能执行遗嘱时,全体的法定继承人可成为共同的遗嘱执行人,当然也可由他们共同推举一人或数人作为代表来执行遗嘱。由法院或亲属会议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遗嘱人所在单位及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往往对遗嘱人和遗嘱人的财产状况有一定的了解,因此,从有利于遗嘱执行的角度出发,他们在一定条件下亦可作为遗嘱执行人。

标签: 遗嘱执行人 被继承人 遗嘱执行
15037178970

公司法

更多>>

Copyright   2015-2022 法律专家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8928号-42联系邮箱:315 541 185 @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