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 新闻详情

卖假烟属于刑事案件吗?

时间:2023-03-08 08:33:54 来源:法问

抽烟对身体健康的影响是比较大的,但是生活中还是存在很多抽烟的人,对于烟草的销售,国家一直是把控的比较严格的,有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取利益,会去售卖假烟,这种行为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话,还会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卖假烟属于刑事案件吗?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卖假烟属于刑事案件吗?

莫志欣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有关部门依法查获的假冒商标烟草制品,应当交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销毁,禁止以任何方式销售。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也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执行《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案件,并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烟草专卖品的走私贩私、假冒伪劣行为。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将在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莫志欣律师补充:

贩卖假烟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限制经营、买卖的物品、许可证或批文,以及其他如电信业、证券、期货业等的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未经许可”,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的物品”,是指由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由专门的机构经营的专营、专卖的物品,如食盐、烟草等。“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是指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需要,规定在一定时期实行限制性经营的物品,如化肥、农药等。专营、专卖物品和限制买卖的物品的范围,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出现变化。

标签: 行政法规 未经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15037178970

公司法

更多>>

Copyright   2015-2022 法律专家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8928号-42联系邮箱:315 541 185 @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