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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成立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效果?

时间:2023-03-06 15:36:45 来源:法问

现实生活中,有些家庭收养儿童,主要是担心老无所依,想通过收养孩子来为自己养老送终,这种想法也是我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观念所决定的。收养关系的成立与否,取决于收养行为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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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收养关系成立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效果?

李勇律师解答:

收养亦称收养关系,谓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以发生亲子关系为目的之要式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成立的目的,在于使本无血亲关系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关系,使被收养人取得收养人婚生子女的身份地位。养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养子女的义务,养子女有赡养、扶助养父母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互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养子女与养父母的父母之间产生祖孙之间的权利义务,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子女之间产生兄弟姐妹的权利义务,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亲属受禁婚亲制度限制。;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不再是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养子女与生父母的父母不再具有祖孙间的权利义务,与生父母的子女也不再存在兄弟姐妹间的权利义务。

李勇律师补充:

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具有自然血亲关系。自然血亲,谓有血统联络出于同一祖先之血亲。自然血亲之间生理上天然具有血缘关系,该血缘关系无法基于法律的规定切断。法律只能消除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生父母不再对已送养他人的子女承担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不再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互相之间也不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除与生父母之外,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相应消除,此为收养的解销效力。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亲属受禁婚亲制度限制。

李勇律师结语: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无效的收养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不产生收养关系成立的任何法律后果。

标签: 收养关系 权利义务 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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