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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间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今日热门

时间:2023-03-04 11:27:14 来源:法问

买家物色到了自己满意的房子,中介负责谈好了价格和付款方式,通常会要求买家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用来签订一份房屋购买居间合同,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定金合同。然而买房过程中,总是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烦恼。

法妞网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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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间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律师解答:

居间合同也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如果一方违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此处的居间人,顾名思义,是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中间的人,为委托人提供有关第三人的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等服务。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房屋中介就是一种典型的居间人,委托人为购房者/租房者,第三人为房屋的原产权人。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居间合同”的条款规范了中介行业,规定委托人、居间人双方的义务也保障双方的权利,在中介行业中有着重要意义

律师补充:

在目前的大部分情况,房产权人都会向多家中介公司发布消息,以快速出售房屋,达到交易目的。此时,必须防止中介公司用居间合同来捆绑买房者,限制买房者的意思自治。买房者在市场经济中,是通过市场来配置各种资源的,买方面对多家公司提供的中介服务,理所应当能够选择更为优质、报价低的中介公司进行购房。中介服务使用与否的标准不能只看委托人最后买没买这套房,而应该具体地去看委托人买了这套房到底是用了哪家中介公司的服务。

因购房需要及购房名额有限之间的矛盾,二手房交易数量较多,因此,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居间,进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数量也较多,而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居间行为不够规范,应予约束、调整。购房者、售房者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应按照居间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同时监督房地产中介机构合法合规的履行中介职能,对于违法违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或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标签: 居间合同 中介公司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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