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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热议!想要领养福利院中的儿童,对领养人有什么要求?

时间:2023-02-27 15:32:37 来源:法问

随着人们的思想逐渐开放,很多的不孕不育家庭也开始愿意到儿童福利院领养孩子回来抚养,一般来说,只要这类家庭具备优质的生活条件且具备抚养教育孩子的能力的话,往往是可以收养孩子成功的,那么在儿童福利院收养孩子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呢?


【资料图】

网友询问:

想要领养福利院中的儿童,对领养人有什么要求?

山西德昭律师事务所窦渊律师解答: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如果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则不受1、3、5条的限制。

对于领养他人是否需要进行公证的。

领养他人的孩子并不一定要进行公证。因为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领养人或者被领养人一致同意,或者有一方要求办理公证领养的,那么才应当办理领养公证。因此,公证并不是领养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果双方都认为没有必要,那么就可以不办理领养公证。

所以,领养小孩是否需要公证,取决于领养人或被领养人的意愿,但法律上并不是强制的。

山西德昭律师事务所窦渊律师解析:

对于收养人须提供下列证明:

1、收养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和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者的保证);

2、身份证明(包括出生、国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

5、健康证明;

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7、符合收养人居住国有关现行收养法规的证明;

8、家庭情况调查报告。

如果收养夫妇中有一个不能前往中国办理手续,另一人可根据由其签字的委托书代为办理。

收养审查的内容包括: 1、收养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3、收养人的收养目的是否正当,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是否有买卖儿童或变相买卖儿童的行为; 5、是否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

窦渊律师补充:

收养的程序是:

1、收养人到儿童收养办提出收养申请。

2、收养办根据收养申请选择被送养对象。

3、收养办为被送养人做查找生父母或监护人的公告。

4、公告期60日后收养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儿童收养办:

(1)健康查体表。

(2)县级以上计生办同意收养证明。

(3)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复印件。

(4)抚养教育能力及经济状况证明。

(5)无生育能力的出具县级以上医院不育证明。

(6)1寸彩照2张,与被收养人合影的5寸彩照2张。

5、儿童收养办将所有材料报送院管理委员会。

6、收养人到财务科交社会捐助款。

7、审查合格后与收养人签定收养协议书。

8、儿童收养办通知儿童部将被送养对象交给收养人。

窦渊律师简介

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担任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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