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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时间:2023-04-21 23:44:03 来源:问法网


【资料图】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了一种一次性或者是特殊性的劳务约定,劳务约定可以证明劳务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之间是受法律保护的一种雇佣关系。劳务关系既是在实际生活中一种非常常见的劳动雇佣关系,同时也是最容易产生劳务纠纷的一种法律关系,那么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该如何来认定构成劳务关系的条件呢?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不同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劳务关系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口头形式或者是书面形式达成了一种雇佣关系,这种雇佣关系不是长久性的,一般是一次性、特殊性或者是特定时间段的平等雇佣关系,劳务关系中的劳动者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在劳动者完成约定中的义务以后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支付薪酬的行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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