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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证据包括哪些-环球简讯

时间:2023-04-07 15:33:56 来源:问法网

因婚姻当事人一方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那么,离婚损害赔偿证据包括哪些?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损害赔偿证据包括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证据包括:


(资料图)

1.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据,例如,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证据;

3.离婚损害赔偿的其他证据。

二、离婚的损害赔偿数额是多少

离婚的损害赔偿数额没有明确标准。一般都是由法官根据具体的情节进行考量。一般考虑这几个因素: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

2.过错的严重性;

3.如果是家庭暴力的还会考虑受害者身体的伤害程度;

4.还有经济方面的因素。

三、离婚损害赔偿适用的条件

离婚损害赔偿适用的条件是:

1.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主体限于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的主体限于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即有过错方。

2.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必须基于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情形包括: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意味着,当事人只有在符合上述情形时才能提出损害赔偿,此外的其它情形不能作为请求损害赔偿的理由。

3.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须以离婚为前提。在当事人基于离婚的案由诉诸人民法院,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损害赔偿证据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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