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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侵权的网络视频由谁担责,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环球新资讯

时间:2023-03-26 18:11:03 来源:法问

如果未经他人授权,擅自上传网络视频,可能涉嫌侵权。侵权者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需要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并且需要停止侵害。那么,上传侵权的网络视频由谁担责,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资料图片)

网友咨询:某A公司最新出品了一部电影,正在上映,但是A公司发现在某网站上有这个电影的视频文件。这个网站是专门提供视频分享服务的,网络用户可以向这个网站上传视频文件,这个网站上某公司的电影视频是一个用户提供的,但是该A公司从未授权过任何人通过网络提供该视频。由于该找不到这个网络用户,就向网站发出了侵权通知,要求他们立刻删除这个视频,但是该网站置之不理,未予删除,继续向网友提供播放服务,给某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就这个情况,A应当找谁承担责任?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沈其梅律师解答:

上传侵权的网络视频由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沈其梅律师解析: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它可以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只要这种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之中或在延续的情形下;

(2)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3)消除危险

危险是对将来的、有造成侵权损害后果可能的事实和状态而言的,处在此种状态中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侵权人予以消除。

(4)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一般而言,有权请求返还财产的是财产的所有人;同时该财产必须还存在,如果不复存在,只得赔偿损失或承担其他责任;如果侵权人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的,还要看第三人在受让财产时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如果符合,为第三人利益及整个交易安全考虑,也不得请求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财产损害的场合,它是请求侵权人恢复到物原来的状态。请求恢复原状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可能性,即被损害的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该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必要。

(6)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它不仅可能适用于侵害财产权益的场合,也可以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损失的范围不仅包括积极损失还包括消极损失,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

(7)赔礼道歉

赔礼道歉是侵权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它主要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在不良影响所及的范围内消除对被侵权人的不利后果;恢复名誉是指侵权人在其造成损害所及的范围内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于其未曾受损的状态。它们通常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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