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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进行债权申报的后果是什么,有哪些? 环球今日报

时间:2023-03-16 15:04:52 来源:法问

企业破产了需要对破产的债务进行清算和总结,需要向法院或者是相关机构进行破产债权的申报。没有进行破产债权申报的,企业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那么逾期未进行债权申报的后果是什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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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进行债权申报的后果是什么,有哪些?

新疆腾格斯(库尔勒)律师事务所董阳一律师解答:

(1)程序性权利的丧失及部分实体性权利暂时冻结行使

逾期申报的债权不因超过申报期限而导致其实体权利的丧失,而仅仅是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性权利丧失以及部分实体性权利暂时冻结行使,如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

(2)对已分配的财产不能要求补充分配

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并不定然导致其债权消灭的后果,在破产财产分配完成前仍有补充申报债权而参加破产程序的权利,但是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便其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还应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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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腾格斯(库尔勒)律师事务所董阳一律师解析:

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是受让而来的,应当提交已经通知债务人的证据。符合规定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或转让国有银行债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国有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公布的有催收内容的债权转让公告或者通知的,视为已经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发生多次转让的,债权转让和通知债务人的证据应当连续。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连带债权人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或者共同申报债权的,会认定为一笔债权。

债权人应当书面向管理人如实说明债权受偿的情况,包括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债务人已经履行清偿义务的情况。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债务人已经履行的清偿义务,管理人在审核认定时会予相应核减。

标签: 申报债权 债权转让 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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