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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资讯: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如何界定?

时间:2023-03-15 18:08:05 来源:法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字面含义看,容易让人产生误解,认为只有在先前行为独立构成犯罪后,行为人对先前犯罪行为所得赃物予以收购的行为,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否则就不构成该罪。

法妞网友咨询:

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如何界定?

周卡方律师解答:

立法者立法根源是打击影响司法机关追索财物的正常活动的违法行为,即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犯罪行为必须达到严重社会危害等原则,主要看所收购的赃物的数量或价值,而先前获得赃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上游行为构成犯罪与掩饰、隐瞒的行为构成犯罪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一方面,上游行为独立成罪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也并非成立犯罪,另一方面,上游行为不独立成罪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行为也能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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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卡方律师补充: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所有权一般是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根据2015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对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实施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分别以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抢夺罪等定罪处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目的是帮助犯罪分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不仅是案件的重要物证,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并印证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证明犯罪具有重要作用。行为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赃物既是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对象,两种罪名在犯罪对象部分竞合。

标签: 正常活动 司法机关 犯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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