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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资罪只会针对实缴股东的吗,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3-03-15 18:14:09 来源:法问

在实缴制的公司中,一般情况都是需要向工商部门交注册资金的,在登记成功之后就按照公司账户正常经营的,这种模式的公司如果出现了抽逃出资,行为严重地位会构成犯罪的,那么抽逃出资罪只会针对实缴股东的吗,怎么规定的?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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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资罪只会针对实缴股东的吗,怎么规定的?

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曾泽东律师解答:

抽逃出资罪只针对实缴股东。抽逃出资罪只适用于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不适用于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公司。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

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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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曾泽东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个规范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具有下列特征:

1、在公司章程上被记载为股东,并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表明自己受公司章程的约束,事实上也是行为人作为股东的意思表示。

2、实际上履行了出资义务,这是股东对公司的最重要的义务。股东不出资或出资不到位会使公司不能成立或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的公司文件中列名为股东,是表示股东资格中证权凭证。

4、在公司成立之后取得公司董事长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该证书为物权凭证。

5、被载入股东名册。该名册有权利推定力,被记载者可以无条件地主张股东资格。

6、在公司中享有资产、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这一权利是股东权的结果。

标签: 抽逃出资罪 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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