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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体不适的都有什么风险,合同主体不适的风险是什么?

时间:2023-03-14 11:25:36 来源:法问

合同主体就是在合同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那么合同主体不适的都有什么风险,合同主体不适的风险是什么?

网友咨询:

合同主体不适的都有什么风险,合同主体不适的风险是什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罗国妹律师解答:

如果合同主体不适格,通常合同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无权处分,当交易主体无权处分合同标的物时,将影响合同效力。

2、不具备法定的资格,法律规定一些商业行为只能由具有特定资格的民事主体才能进行,而普通民事主体从事这些活动将导致主体不适格。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律禁止一些主体从事特定交易活动,若对方恶意利用这些禁止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企业将面临法律风险。

4、合同义务部分为第三人才能履行的。这种主体不适格更为隐蔽。这种为第三人设立义务的约定无效,会导致部分合同内容无效或者效力待定。

根据《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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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罗国妹律师解析:

合同主体的法律风险点:

1、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若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审查主要针对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能力。若对方当事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等,需要审查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对方当事人为其他组织,如独资企业、合伙人、企业分支机构等,无独立法人资格,要审查其《营业执照》,对于分支机构还需要审查其总公司的相关情况。

3、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

4、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

标签: 合同主体 分支机构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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