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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滚动:承揽合同的特征有什么,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

时间:2023-03-13 15:26:29 来源:法问

承揽合同是定作方与承揽方的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又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签订的。在履行的过程中,因承揽方的工作成果有瑕疵或定作方不按期支付酬金等违约而引起纠纷。那么承揽合同的特征有什么,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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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的特征有什么,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贾梦飞律师解答:

承揽合同的特征如下: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

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

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合同法》第253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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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贾梦飞律师解析: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实务区分:

人身依附性不同。承揽人依靠自己的技能等独立完成工作;雇员与雇主有一定的隶属性,需要听从一定的安排和指示。

提供的内容不同。承揽人提供的是工作成果,劳务只是完成成果所需的方式;雇员一般提供的是劳务。

工作的独立性不同。承揽人完成的工作通常与定做人的工作内容无关;雇员完成的工作通常是雇主整体业务的一部分。

获得报酬的方式不同。承揽人一般是在交付成果时获取报酬;雇主一般会有固定的时间向雇员支付劳务费(有时也会涉及提供劳务后即支付或先行支付)

报酬的范围不同。承揽人的报酬不仅包括劳务费用,还可能包括工本费、材料费等其他费用;雇员的劳务费一般仅是提供劳务的费用。

出现损害的后果不同。承揽人一般对承揽过程中的风险独自承担责任,除非定做人有指示的过失;雇员出现人身损害或致他人损害的,一般由雇主承担责任或基于实际情况由雇主先承担或连带责任。一般适用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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