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 新闻详情

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后,可以换律师吗?

时间:2023-03-12 15:09:11 来源:法问

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会对案件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网友咨询:

一个刑事案件,在公安阶段我请了个律师,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并做了相应的案件笔录,现在案子已经移交检察院了,我想换律师,那我可以把之前律师做的笔录等等资料带走吗,或者复印,拍照,行吗?


(资料图片)

法妞律师解答:

我认为律师的笔录没有必要复印,因为你后请的律师完全再到看守所会见并做笔录。当然如果你想用原来的律师做的笔录作证据的话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你后请的律师可以调取的先前律师的笔录作为证据。但是一般这样的证据很少被采信。

法妞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点击下方小程序,直接咨询法律问题】

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检察机关对下列事实已经查证属实:

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合法行为或者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

2、确定被告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不是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况等;

3、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是某一种或某几种性质的犯罪的事实;

4、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的事实。查清上述事实,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事实已经查清的条件。

标签: 犯罪嫌疑人 检察机关 公安机关
15037178970

公司法

更多>>

Copyright   2015-2022 法律专家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8928号-42联系邮箱:315 541 185 @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