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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热点评!如何分割合伙财产?

时间:2023-03-12 11:04:02 来源:法问


(资料图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合伙企业凭借其自身优势,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中国合伙人》的火爆,勾起不少志在创业的年轻人合伙开办企业的热情。但是合伙企业在发展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如退伙时,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享有、分割、转让和债务负担等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分歧。

法妞网友咨询:

如何分割合伙财产?

詹俊妮律师解答:

《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第32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故个人合伙是一种契约关系,即合伙人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在合伙契约中自由约定合伙经营期间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等事项。

合伙财产的来源在于合伙人的出资,但其原始出资的价值虽然是确定的,并不等于合伙财产的价值会一直不变,相反,由于经营、市场等因素,合伙财产的价值会持续波动,在这种情况下,合伙财产的分割、退还并非简单取回。而清算、结算程序本身就是为了厘清合伙财产现状,确定各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如果未经清、结算程序,那合伙财产应该如何分割,特别是在合伙人之间已经无法协商、矛盾产生的情况下,往往产生僵局并导致诉讼。

詹俊妮律师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4条规定:“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和债务。入伙的原物退伙时原则上应予退还,一次清退有困难的,可以分批分期清退;退还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折价处理。”该条并未确立合伙关系结束时必须经过清算程序才可分割合伙财产。

詹俊妮律师结语:

个人合伙是否必须要经过清算才能分配合伙财产,属于司法实践中长期严重矛盾的判决。为解决上述矛盾,建议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清算人的选任,由清算人出具清算报告作为合伙人分割合伙财产的依据。

标签: 合伙财产 个人合伙 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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