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 新闻详情

什么是禁渔区、禁渔期?

时间:2023-03-11 18:24:43 来源:法问

为了保证水产资源延绵不绝,中国在夏商时代就有“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的规定,周代又有“川泽非时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的规定。目前,国家也先后制订或签署的一些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法律、条例等,对禁渔期作了明确规定。那什么叫禁渔区、禁渔期?

法妞网友咨询:

什么是禁渔区、禁渔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韦勇律师解答:

禁渔期、禁渔区制度是指在鱼类集中产卵繁育的关键时期,禁止开展捕捞作业的一项保护制度。这项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禁渔区是指由国家法令或者地方政府规定,对某些重要鱼、虾、蟹、贝、藻等,以及其他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尔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划定一定的范围,禁止所有渔业生产作业的区域,或者禁止某种渔业生产作业的区域。

禁渔期是指对某些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规定禁止渔业生产作业或者限制作业的一定期限。

韦勇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标签: 水生生物 渔业资源 水产资源
15037178970

公司法

更多>>

Copyright   2015-2022 法律专家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8928号-42联系邮箱:315 541 185 @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