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 新闻详情

工程转包行为有哪些? 观热点

时间:2023-03-07 15:13:12 来源:法问

工程建设中的发包、承包、分包、转包、内包、挂靠是实务中一个非常普遍的工程现象和常见的法律问题。对这几个问题的正确理解和把握是正确处理工程实务的基础。但由于每个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同、实务操作中的形式各异,这几者的关系不好把握。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工程转包行为有哪些?

刘福胜律师解答:

转包与转委托、转承揽意思相近,但不同的是,转委托、转承揽本身为中性词,只要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认可,委托人可以进行转委托、转承揽。转包本身即为否定性用语,转包行为为法律所禁止而不以发包人或承包人意志为转移。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第3款的规定,转包的法律含义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工程实务中的“视同转包”行为。

(1)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让给他人的;(2)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的;(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转包建设工程的行为。

刘福胜律师补充:

转包容易造成承包人压价转包,层层扒皮,使最终用于实际施工的费用大为降低,工程的质量堪忧;同时,承包人转包违背了发包人的意志,所以法律对转包行为予以禁止。

转包主要有全部转包和肢解分包两种形式。不论是哪种形式,转包都是法律所禁止的。所以,转包不存在合法与否,只能是非法的。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法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据此,以后的工程实务中不能再把劳务分包看作转包而认定无效。

标签: 建设工程 承包单位 不履行合同
15037178970

公司法

更多>>

Copyright   2015-2022 法律专家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8928号-42联系邮箱:315 541 185 @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