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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工程造价?|天天播资讯

时间:2023-03-05 11:16:14 来源:法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民事诉讼纠纷中一类典型案件,随着我国基础建设和各类市场投资主体的持续活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建筑市场和法律法规的相对滞后性之间的矛盾日渐凸显,使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数量逐年攀升,涉案标的连年增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妞网友咨询:

如何确定工程造价?

张善伟律师解答:

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称为工程结算。工程造价确定的方式:一是由当事人约定;二是招标投标确定;三是协商确定;四是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

根据《2017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12.1的约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2.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在某些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将财政审计结果作为最终工程造价。发包人与承包人未能协商确定的,可在仲裁或诉讼阶段申请司法鉴定,最终由仲裁机构或法院确定最终工程造价。

张善伟律师补充:

由于工程造价具有高度专业性的特点,法官在进行证据审查时,需要借助专门机构采用经济学或工程技术学的方法,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对当事人来说,如何确定造价鉴定的范围,是申请鉴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2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第23条规定:“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

标签: 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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