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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电子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时间:2023-03-01 11:34:23 来源:法问

在现实生活中,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的合同签订方式不止只有线下纸质版合同,还有线上电子版合同,相信大家应该都能感觉到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签订电子合同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虽然说电子合同和一般的合同有共同点,但是还是有些差别的,有一些问题还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签订电子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因此订立传统的书面合同所需的成立及生效要件,同样适用于电子合同。

以数据电文、电子签名形式订立的电子合同,其成立生效要件没有跳出传统合同的要件范畴,其中尤其需要注意的要件包括:(一)缔约人主体身份真实;(二)双方经过要约、承诺达成合意;(三)格式合同须遵从格式合同相关规则;(四)对数据电文形式的要求:必须“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且“可以随时调取查用”;(五)电子签名的可靠性。

律师补充:

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电子数据以磁性介质保存,是无形物,改动、伪造不易留痕迹。我国在《电子签名法》第5条中规定:符合下类条件的数据电文,应当视为满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件形式要求:(1)能够有效的表现所载内容并可随时调取查用;(2)能够可靠的保证自最终形成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在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可靠的电子签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除上述四点外,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标签: 电子签名 电子合同 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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