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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疫情原因,导致房屋建设无法正常进行施工要怎么办?

时间:2023-02-27 18:21:20 来源:法问

疫情作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子延期交付,政府是否有明确的通知或文件,需要提前多久告知业主的,如果不是因为疫情延期的,却用疫情作为借口的,同时又没有明确延期到什么时候的,业主是否可以不认同。延期时间有没有一个规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又该如何赔偿。


(资料图)

网友询问:

由于疫情原因,导致房屋建设无法正常进行施工要怎么办?

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余锋振律师解答: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疫情或防控措施一般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依此规定,疫情造成停工的一方在复工后还要及时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如《合同(工程)延期告知函》等,告知造成延期的原因,避免被追究合同违约。

虽然疫情暴发是全国性事件,但各地政府出台的停工规定并不一定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所以,建议因疫情造成停工的一方取得相应证明,如政府要求建筑工地停工、隔离的停工令、隔离令等。反之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合同正常履行受到实质影响,且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下,不能以新冠病毒为由逾期交工。

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余锋振律师解析:

房企能否以不可抗力作为逾期交房的免责事由,分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延迟复工或疫情发生之前,由于房企原因未及时履行交房义务,在合同延期履行期间恰逢疫情不可抗力发生,此时,房企无权以不可抗力来主张延期交房,从而免责。反而应当及时履行告知义务,以减轻购房者的损失。

第二种:如果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疫情管控期间或者在疫情结束之后延迟复工政策期间,符合不可抗力,具有法定免责事由,房企可依据不可抗力延期交房,但延期交房的时间仅以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为准。

第三种:如果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延迟复工后,但因疫情封闭、管制等情况,影响员工返工返岗、设备材料供应,从而导致无法如期交房的,可以主张顺延交房时间并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应当以当地政府宣布抗击疫情之日为不可抗力的起始时间,以当地政府宣布复工复产之日为不可抗力的终止时间。

余锋振律师简介

执业十五年,代理过大量的民商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标签: 不可抗力 合同约定 无法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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