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不能随便开除员工的,我们知道,除非有严重违纪,用人单位是不能开除孕妇的。但是在有的单位,以职工怀孕为由将员工开除,这时候员工应该怎么办?
网友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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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发现怀孕,公司借此将员工辞退,员工要怎么办?
湖南天声律师事务所张小平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期间,若劳动者没有过错行为,被单位强行辞退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单位拒绝的,属于违法辞退的情形,要按二倍经济补偿标准进行赔偿。
公司辞退违法的或者没有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湖南天声律师事务所张小平律师解析:
若是对怀孕员工增加工作量,是违法。
公司增加怀孕女员工的工作量属于是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35条规定,需要与女员工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如没有协商,是违法的。
对于怀孕的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
《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企业招聘的岗位是怀孕的女员工禁忌岗位或者不适合怀孕的女性从事的岗位,企业已在告知其岗位性质的前提下,女性应聘者应该按照企业要求如实说明是否怀孕,否则,将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张小平律师补充: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具体更详细规定参照各省市计划生育条例确定。
张小平律师简介
多年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经验和法律诉讼与非诉经验,主要擅长劳动工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等民商代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法律文书撰写,公司合并与收购,尽职调查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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