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 新闻详情

股东抽逃出资会受到什么处罚? 天天实时

时间:2023-02-25 08:33:28 来源:法问

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该行为可能涉及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


(资料图)

网友咨询:

股东抽逃出资会受到什么处罚?

湖南泰宗律师事务所袁全律师解答:

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该行为可能涉及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

股东出资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抽逃出资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权,公司依法享有返还财产请求权,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公司承担返还所抽逃出资,并支付按其抽逃出资的数额和时间计付利息的侵权责任。如果抽逃出资的行为直接造成了公司其他损失,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湖南泰宗律师事务所袁全律师解析: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股东或者公司发起人抽逃出资的行为,会导致公司实有资产非法的减少,从而让公司资本虚置。直接影响到了公司的经营能力和还债能力。

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

1、行为主体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且其主观上具有抽逃出资的故意;

2、行为主体客观上实施了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虚假出资等行为;

3、产生了实际的损害结果;

4、前述的损害结果与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袁全律师简介

袁全律师,湘潭大学法学院本科,中南政法大学法院研究生。从业十七年来,曾给上百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代理二百多件各类民事案件。自执业以来,一直以诚信为本做好法律人,为保护当事人最大利益提供法律服务。

标签: 抽逃出资 公司成立 法定程序
15037178970

公司法

更多>>

Copyright   2015-2022 法律专家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8928号-42联系邮箱:315 541 185 @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