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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上班不给工资应该怎么办? 独家

时间:2023-02-24 11:23:26 来源:法问

试用期上班不给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1、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2、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申请劳动仲裁;4、向法院起诉。


(资料图片)

网友咨询:

试用期上班不给工资应该怎么办?

天津天关律师事务所石慧来律师解答:

一、劳动者协商索要工资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二、投诉无法解决的,劳动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调解流程:

1、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2、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3、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4、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5、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三、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仲裁审理。

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证据。

2、审查受理:劳动仲裁申请书符合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仲裁准备: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4、仲裁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四、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必须要先经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天津天关律师事务所石慧来律师解析:

关于试用期的工资:

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试用期没有工资是不合法的。

只要员工付出了劳动,员工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石慧来律师简介

执业至今一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共办理刑事、民事、经济、及非诉讼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其中代理的大多数案件均以胜诉或调解结案,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得到了较高的评价。

标签: 劳动争议 行政部门 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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