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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的东西到期后必须买吗?

时间:2023-02-23 08:08:44 来源:法问

为了增加销量,经常有商家通过“先试后买”的方式促销,“对商品先试用一段时间,觉得满意再购买”这一点吸引了很多顾客。但是,试用会导致交易状态不确定,势必给买卖双方带来诸多法律风险。


【资料图】

网友咨询:

试用的东西到期后必须买吗?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秦鑫赢律师解答:

试用的东西到期不一定需要购买。

在试用期限内,买受人对标的物是否购买享有单方选择权,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

要注意,法律规定了两种“视为购买的”情形:一是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二是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秦鑫赢律师解析:

消费者对试用商品不满意可以退货,但如果在试用过程中商品出现了损坏又该谁来承担责任呢?

《民法典》第六百四十条规定: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但这并不代表试用期间只要商品受到损毁都由卖家承担损失,如因消费者不恰当的使用甚至故意破坏而导致商品损坏的,则需要由消费者承担损失。也就是说如果因为意外事件或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试用期间商品损坏的,损失由卖家来承担。

在商品因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损坏时,如果对消费者造成损害,可以要求商家予以赔偿。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售出的产品具有一般质量问题的,即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秦鑫赢律师简介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民商事案件,擅长领域:婚姻家事、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纠纷;建筑工程类纠纷:文书草拟、合同审查等。执业以来通过办理大量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

标签: 律师事务所 期限届满 试用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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