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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许可的范围有哪些

时间:2023-08-03 07:17:07 来源:互联网

在一些民事案件中,有时候可能会对当事人进行一些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就是对于相应的行政行为以及民事行为进行许可的行为的。那么不属于行政许可申请范围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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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不予行政许可的范围有哪些

律师解答:

不能申请行政许可的事项:

①行政机关确认民事财产权利和民事关系的登记,如产权登记、抵押登记、特定身份登记等。

②行政机关以出资人的身份对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审批,这类审批行为不具有行政许可的性质。

③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也不属于行政许可。

律师补充: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法律法规】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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